自治区药监局部署专项检查规范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
自治区药监局将药品监管工作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在不断强化监管、解决问题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自2023年5月起,自治区药监局部署开展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涉疫药品经营企业、疫苗配送企业、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投诉举报,以及GSP检查不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等为主要对象,以涉疫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购销、质量管理、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为重点环节,对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药品、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违规网络销售药品、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等问题开展检查。
5月份以来,全区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237家次,发现和整改问题867项,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66件,处罚没款18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