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从1月开始,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重点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通过网络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2家次,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028家次,责令整改28家次。
摸清监管底数、实施精准监管。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的企业如实填写《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表》,做好企业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入驻第三方平台信息、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核对和汇总,建立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效果好。
一体统筹推进、三级协同联动。坚持“全区一盘棋”,指导各盟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定期汇总检查结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药品安全考核内容,要求各盟市加强对辖区内旗县(市、区)的督促指导,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长效机制。组织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网络巡查、舆情监测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以网管网”理念,探索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施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建立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