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在行动 守护你的“药”安全
为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自治区药监局紧紧围绕“共筑满意消费 守护美好生活”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共筑药品安全防线。
3月15日,在自治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会场,自治区药监局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费维权知识的普法宣传。通过现场详细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消费者解答日常用药、用械、用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惑。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并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此外,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第一检查分局
第一检查分局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重点讲解网购药品注意事项、药品真伪辨别、药品储存方法以及家庭过期药品处理等内容;联合两地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了“三级联动送法进企”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心贴心服务,督促引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到严守底线、诚信经营。
此外,第一检查分局还通过“线上精准普法+线下服务监管+诚信共建”三位一体模式,有效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与行业自律意识,筑牢了药品安全防线。
第二检查分局
第二检查分局以“诚信经营”为导向,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开展了“靶向式”送法上门服务。针对企业提出的诉求,现场解读政策、剖析法规要点,将诚信合规理念贯穿全程。同时,通过法规培训引导企业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鼓励其将质量管理与诚信建设结合,如定期公示质量报告、参与公益宣传,以透明化生产赢得消费者信任。活动既强化了企业守法意识,又构建起“监管服务-诚信经营-权益保障”的良性生态,切实护航药品安全与市场秩序。
第三检查分局
第三检查分局联合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在商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内容涵盖药品选购常识、科学用药、防范假药等实用信息,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工作人员现场还针对群众提出的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网购药品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耐心解答并给予专业指导,助力消费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理性消费。
此次联合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6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人次。
第四检查分局
第四检查分局组织开展了以“科普用药用械用妆知识 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广场悬挂横幅、搭建宣传咨询服务台,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现场向群众发放了如何辨别假药劣药、医疗器械怎么选、化妆品选购注意事项、儿童用药小贴士等宣传手册100余份。同时,还开展了咨询活动,向群众详细介绍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辨别技巧。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赢得一致好评。
第五检查分局
第五检查分局联合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巴彦淖尔市消费者协会、临河区市场监管局在临河区文博广场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现场以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在消费环节如何防欺诈等相关知识。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服务;5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提前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方案”,登记造册、合理处置,现场共回收过期药品3000余袋(瓶、盒)。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重点针对药品领域投诉举报高发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办案件286件,同比增长23.81%。累计办结12315平台药品举报事项175件,其中立案查处24件;监督销毁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12.5吨,货值金额400余万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者,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药监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发力,不断强化监管与宣传工作,为守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福祉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