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
4月15日,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4年第4次集体学习。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重要文章以及自治区党委相关会议精神等内容。6名领导干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涵,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了科学指引。要通过深入学习思考,切实把“是什么、为什么”弄清楚,把“怎么看、怎么办”想明白,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实践要求,更好地推动全区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结合具体工作实践去落实和推动,在有所作为、大有可为、敢作善为上想办法、出实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够强以及攻坚克难决心和信心不够足等问题。要统筹做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创新监管思维,强化监管能力,推进科学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