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药监处长说”⑨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对药品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特开设“药监处长说”栏目,刊载各部门(单位)的学习感悟与落实举措,旨在交流互鉴、凝聚合力,共同为守护群众用药安全、谱写药监新篇章贡献力量。
政策法规和科技处 刘钊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药品监管部门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践行者,政策法规和科技处作为具体推进法治建设的部门,必须率先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深化法治建设,筑牢监管根基 以法规制度完善为核心突破口,加快构建契合自治区药品监管实际的政策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健全监督与容错纠错并重机制,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监管举措,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筑牢药品监管工作的制度根基。
科技赋能升级,驱动数智转型 以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关键抓手,借力自贸区建设机遇强化口岸药检机构专业水平。整合监管资源搭建动态法律法规与典型案例库,拓展大数据、远程视频等技术应用场景,推动非现场监管与风险预警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实践路径,强化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以科技赋能助推监管能力现代化转型。
凝聚共治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分层分类开展监管队伍、企业、公众普法教育,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造优质科普内容,精准传递药品安全知识,强化公众维权意识,凝聚全社会共治共享强大合力。
第三检查分局 刘宏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如何准确理解“有为政府”并将其转化为推动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实践,是提升监管效能、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的关键。
防范风险 健全完善辖区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精准运用飞行检查、抽检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智慧监管等手段发现潜在风险,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同时,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内部风险会商并对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进行动态评估,不断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规范监管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遏制乱检查、乱查封、乱收费、乱罚款,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提升效能 第三分局辖区地广人稀,充分运用智慧化手段开展监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须充分运用网络监测、药品追溯、远程检查、风险预警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时效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辖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根据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科学实施分类监管,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
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 田甸丰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工作,既是技术任务,更是政治任务;既要对数据负责,更要对生命负责。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每一次采样、检验与判定都视为守护人民健康的坚固防线,通过高质量检验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实健康根基、筑牢安全屏障、巩固民生基础。
强化资质覆盖,提升检验能力 在用足用好现有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基础上有序扩充加强,参考近年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抽查品种及自治区生产企业持有品种,按照产品标准制定参数扩项计划,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强化科学研究,加速成果转化 聚焦“大健康”产业和创新医疗器械发展热点,精准定位,前瞻性布局,突出区域特色,以监管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为主要研究方向,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推动成果转化。
强化以研促产,助力产业发展 全力支持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供精准高效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从研发初期介入,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以“检”促“研”、以“研”促“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