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药品安全 共享健康生活——自治区药监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日,自治区药监局积极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意识,全力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3月15日,在自治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自治区药监局设立咨询台,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3月15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检查分局在呼和浩特市开展“共筑药品安全 乐享健康生活”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合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用药常识宣传、假劣药品辨别、举报投诉受理、合理用药咨询、过期药品处置等活动。
3月11日至15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二检查分局开展“3·15送法到企业”活动,面向药品企业针对性地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守法诚信经营。
3月15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三检查分局在呼伦贝尔市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讲解网购药品、家庭常备药品储存、过期药品处置等常识。
3月14日至15日,自治区药监局第四检查分局集中监督销毁一批不合格医疗器械,积极参与乌兰察布市“3·15”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咨询答疑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介绍药品维权知识,帮助广大消费者增强识假、防假能力。
3月15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五检查分局在巴彦淖尔市开展“3·15”消费维权活动,面向群众宣传讲解药品安全知识,组织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回收过期药品宣传活动和过期药品集中监督销毁行动。共销毁各类不合格药品及过期药品18万盒(袋、瓶)。
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重点围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投诉举报高发问题开展检查,强化药械化举报事项合规办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办案件231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