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联系单位工作机制
为确保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国家局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地区监管实际,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工作机制,强化日常联系指导,拓宽上下联动渠道,力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找准“切入点”,明确重点联系单位。综合考虑各盟市专项整治落实推进、风险隐患排查、违法案件查办、案件协查联动、行刑衔接畅通、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结合辖区企业数量、业态分布等情况,自治区药监局遴选4个盟市、12个旗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并协调重点联系单位确定日常工作联系部门和人员,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
把握“着力点”,做好督查指导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由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专家组成的5个指导联络组,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2022年基层药品监管半年督查,采取“调研+督查”的方式,了解、掌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开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督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问题,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目前,各指导联络组均与负责区域内重点联系单位已建立联系,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对重大违法行为查办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并准备适时开展实地检查。
摸清“落脚点”,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严控风险隐患,建立风险清单,建立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清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生产风险点及管控措施清单》,以重点联系单位为督导重点,坚持问题为导向,把握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点面结合,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基层药品监管效能,推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