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药监局深化行刑衔接 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见实效
今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紧扣案件查办主线,深化行刑衔接强协同,严打违法犯罪不停步,为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筑牢公众用药安全防线、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41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假药和妨害药品管理案件16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79人,涉案金额7100余万元。
强基础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破壁垒
自治区药监局牵头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健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提前介入、重大案件联合督办、信息共享等机制,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监督和涉案物品处置等程序,细化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出台《假劣药品认定工作程序规定》,明确认定情形、认定流程、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提升依法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度。
强联动 畅通检验认定通道提效能
在全区药品监管部门设立涉刑案件检验绿色通道,实行涉刑案件产品优先受理、优先检验、优先出具检验结论。截至11月底,全区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已完成公安机关送检产品检验124批次。此外,通过建立涉案产品认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认定难点堵点,纵向指导认定工作流畅运转。自治区、盟市药监部门及时为公安机关出具认定意见148件,涉及产品470个,为打击药品领域刑事犯罪提供强力支撑。
强协同 突出重点聚力打击严震慑
紧盯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新动向,聚焦重点问题产品,主动对接自治区公安机关,不定期召开大案要案专题会、涉案产品认定研讨会等。同时,在协调指挥跨区域调查、固定证据线索、及时移送案件等方面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办案指导,年内联合挂牌督办案件2件。全区严打药品领域违法犯罪震慑效应持续彰显。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以更高标准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制度要求,积极推动行刑衔接工作横向拓展与纵向延伸深度融合,持续保持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