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262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2625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1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4-04-12 22:10
来源:自治区药监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规定,现取消浩日音-5汤等95个医疗机构制剂备案。自备案取消之日起,医疗机构不得配制相应制剂。
特此通告。
附件:取消医疗机构制剂备案信息(第四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有关规定,现取消浩日音-5汤等95个医疗机构制剂备案。自备案取消之日起,医疗机构不得配制相应制剂。
特此通告。
附件:取消医疗机构制剂备案信息(第四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