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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三项举措加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22:50:00 【字体:小 大】

2023年,自治区药监局积极推动药品监管与数据统计工作的高度融合,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持续提高统计质量,为药品监管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健全工作体系  明确工作要求

印发《关于加强全区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程序和各环节责任人责任。对数据报表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梳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统计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通过细化填报要求,规定具体填报时限、规范填报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控。

完善考核机制  压实工作责任

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部分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和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自治区加大药品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力度,将频繁申请退表,多次迟报、错报、漏报等情形纳入考核扣分项目。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药品统计工作的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选树标杆典型  突出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荐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5个市场监管局为全国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示范单位,引导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向示范单位学习,找差距补短板,以点带面提升全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水平。2023年,全区共向国家药监局报送各类统计报表1.6万余份,较好完成全年统计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持续加强药品监管统计管理,深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统计对药品监管的决策参考作用,助推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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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三项举措加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29 22:5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自治区药监局积极推动药品监管与数据统计工作的高度融合,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持续提高统计质量,为药品监管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健全工作体系  明确工作要求

印发《关于加强全区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程序和各环节责任人责任。对数据报表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梳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针对统计人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通过细化填报要求,规定具体填报时限、规范填报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控。

完善考核机制  压实工作责任

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针对部分基层药品监管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和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自治区加大药品监管统计工作考核力度,将频繁申请退表,多次迟报、错报、漏报等情形纳入考核扣分项目。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药品统计工作的督导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选树标杆典型  突出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荐赤峰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5个市场监管局为全国药品监管统计数据上报示范单位,引导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向示范单位学习,找差距补短板,以点带面提升全区药品监管统计工作水平。2023年,全区共向国家药监局报送各类统计报表1.6万余份,较好完成全年统计工作。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持续加强药品监管统计管理,深入开展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统计对药品监管的决策参考作用,助推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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