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局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2021年4月1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年第3次局务会议暨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凤屹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呼格吉胡、甄作明出席,一级调研员和机关各处、检查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药监局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自治区药监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台账》,听取了“两品一械”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和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对本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之一,相关业务处要认真研究并防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风险隐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各处、检查分局、所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据职能职责,按时间节点推进《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对本部门、本单位列入《台账》的问题,要倒排时间、认真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切实落实好新冠病毒疫苗监管政治责任,保持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环节监管不放松,确保自治区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