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培训
2021年6月9日,自治区药监局举办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工作。自治区药监局设主会场,各盟市、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设分会场。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监管部门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5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邀请国家药监局《条例》宣讲团成员、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医疗器械注册司二级调研员胡雪燕进行了宣讲辅导。王树才副司长全面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背景、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重点讲解了《条例》中关于落实上市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罚则等方面的修订内容。胡雪燕二级调研员就《条例》中注册管理部分规定修订情况、我国医疗器械监管基本情况、《条例》创新与发展等内容进行了专业授课。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凤屹出席。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甄作明主持,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动做好《条例》新举措、新规定和新要求的宣传,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结合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化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