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举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7月29日下午,自治区药监局举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有关同志围绕新修订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岗位聘用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和指导。
培训班上,自治区人社厅专家针对《意见》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人员聘用的分级备案管理、高岗低聘、岗位转聘、“双肩挑”人员管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等政策,进行了全面、详尽、准确地解读,并对参训人员提出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本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相关人员对岗位聘用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对规范岗位聘用、推进人岗相适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自治区药监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和各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及人事科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