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获批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近日,自治区科技厅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名单》,内蒙古自治区药物警戒中心被批准注册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该中心可以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相关科学研究项目,将更好的发挥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在防范化解“两品一械”安全风险中的“探测器”和“分析仪”作用。为严守药品安全底线,推动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技术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继续支持指导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成立科研团队、参与国家、自治区相关科研项目技术攻关,全面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