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月18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其他局领导、药品安全总监,机关各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1月16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相关部署,调度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和供应保障、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舆情监测应对处置、机关内部防控等工作推进情况,并对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综合研判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认识要再提高,措施要抓到位,重点要更突出,全力服务筑牢保健康、防重症防线,有效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管,有效确保涉疫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驻厂检查员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排除企业增产扩产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风险。要加强对盟市市场监管局涉疫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调度和指导,切实打造监管闭环。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经营医疗器械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集思广益出实招求实效,为打通农村牧区涉疫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做出贡献。要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农村牧区涉疫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供应的实际情况和瓶颈性问题,主动沟通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管用有效的应对措施,畅通线上线下购买渠道,满足农村居民基本购药需求。
三是加大新闻宣传引导力度,积极主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的解读和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保障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供应保障工作措施和成效的宣传。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做好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供应价格等网上网下监测和应对处置,严防“小舆情”升级为“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