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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第五检查分局全面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9-05 19:35:00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自治区药监局第五检查分局聚焦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周密部署精准定位,突出巩固重点。制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药品进销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控制、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管控等5项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整治药品连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总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药事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质量管理和“七统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门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违规外采等行为,着力解决药品连锁企业存在的“连而不锁、锁而不严”等现象,确保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巩固提升的实效性。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防范治理。加强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聚焦风险,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风险防控和整改措施,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持续高温天气,针对药品陈列储存、冷链药品储运、温湿度监测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采取联合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重点严查零售连锁门店回收医保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现场排查化解风险48条,发现问题缺陷73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10家次。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整治成效。采取““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方式,联合地方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直奔库房、直查现场,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对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调查处理,以严厉的处罚倒逼企业落实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守牢安全底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家,抽查门店50家,对5家企业连锁门店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2家存在较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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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第五检查分局全面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
发布日期:2023-09-05 19:35: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自治区药监局第五检查分局聚焦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周密部署精准定位,突出巩固重点。制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药品进销存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计算机系统控制、人员管理、质量安全管控等5项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整治药品连锁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总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药事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质量管理和“七统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门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违规外采等行为,着力解决药品连锁企业存在的“连而不锁、锁而不严”等现象,确保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巩固提升的实效性。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防范治理。加强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聚焦风险,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风险防控和整改措施,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内部管理,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在持续高温天气,针对药品陈列储存、冷链药品储运、温湿度监测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采取联合检查、延伸检查等方式,重点严查零售连锁门店回收医保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现场排查化解风险48条,发现问题缺陷73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10家次。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整治成效。采取““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方式,联合地方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直奔库房、直查现场,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对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调查处理,以严厉的处罚倒逼企业落实整改,规范经营行为,守牢安全底线。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0家,抽查门店50家,对5家企业连锁门店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2家存在较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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