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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高研院联合举办全国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示范培训班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4-28 20:50:00 【字体:小 大】

4月21—27日,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在浙江大学顺利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各盟市、部分旗县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自治区相关厅局部门负责人共51人参加培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培训班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本次培训班列入全年重点培训班次计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讲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给予全程专业指导并将此次培训列为全国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的示范班。

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大学等相关行业领域资深专家学者,聚焦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和重点任务要求,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新形势下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医药产业发展趋势以及浙江省药品监管现代化先行的实践经验等内容,赴杭州城市大脑实地感受“数智”杭州应用场景,赴浙江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核心区-中国医药港考察医药小镇在产业基金、设施配套、人才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发学员对实现药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深度思考,实现政府与监管部门及企业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切实提升各级政府履行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能力,有力强化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效能。

全体学员带着问题来,带着任务学,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认真思考、积极交流、严守纪律,展现了优良的学风与作风,切实提升了理论素养、拓展了工作视野、增强了履职能力。学员们表示,本次学习培训受益匪浅,今后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扎实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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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与国家药监局高研院联合举办全国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示范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4-04-28 20:5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4月21—27日,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在浙江大学顺利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自治区各盟市、部分旗县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自治区相关厅局部门负责人共51人参加培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培训班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本次培训班列入全年重点培训班次计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讲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给予全程专业指导并将此次培训列为全国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的示范班。

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大学等相关行业领域资深专家学者,聚焦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和重点任务要求,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新形势下药品监管工作要求、医药产业发展趋势以及浙江省药品监管现代化先行的实践经验等内容,赴杭州城市大脑实地感受“数智”杭州应用场景,赴浙江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核心区-中国医药港考察医药小镇在产业基金、设施配套、人才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发学员对实现药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深度思考,实现政府与监管部门及企业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责共担,切实提升各级政府履行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能力,有力强化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工作效能。

全体学员带着问题来,带着任务学,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认真思考、积极交流、严守纪律,展现了优良的学风与作风,切实提升了理论素养、拓展了工作视野、增强了履职能力。学员们表示,本次学习培训受益匪浅,今后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扎实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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