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明确监督检查重点
《通知》明确,要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推行柔性执法情况、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情况、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涉企行政执法规范问题、执法案卷制作情况六个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深入查找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向社会公布了药监部门行风建设和廉政情况反馈二维码,企业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对监管人员在办理审评审批、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执法办案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深入企业明察暗访
《通知》要求,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要深入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核实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