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长辈版
无障碍浏览
微信
登录/注册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标识
搜本站
  • 搜平台
  • 搜本站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办事服务

  • 热点专题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药监动态

点面结合 全域提升——自治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建设开启全域深化新篇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5-08 17:24:26 【字体:小 大】

         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启动第三批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单位遴选工作,持续推动基层监管能力提档升级。

【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自2023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聚焦基层药品监管能力薄弱环节,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原则,先后选定两批试点单位,涵盖2个盟市级市场监管局和10个旗县级市场监管局,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监管新模式。

【创新实践亮点纷呈】

资源保障体系升级

•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支持试点单位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快检设备,为提升信息化水平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建立局领导联系指导机制 由自治区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包联试点单位,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监管模式持续创新

•临河区、喀喇沁旗 探索建立“药品监管股和市场监管所业务有机结合的“股所联动”模式,通过整合旗县市场监管局与基层监管部门力量,实现监管资源下沉、执法效能提升。

•乌达区、科尔沁区、科尔沁右翼中旗 成立专业监管机构,集中力量开展药品检查、执法等工作。

•青山区、准格尔旗、杭锦后旗 强化智慧监管应用,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微信小程序、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示范效应加速释放

试点单位提炼出多项特色做法和成熟经验,有效破解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共性难题,为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

【深化改革再启新程】

第三批试点建设将以“强基固本、守正创新”为导向,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重点推进:

经验转化机制优化

精准施策体系完善

差异化创新探索

跨区域协同联动

     “试点-示范”梯次培育

通过构建“点面结合、全域提升”的发展格局,力争实现监管能力建设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为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政策文件

新闻发布会

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

政策文件

分享到:
【打印正文】 【保存】
党政机关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蒙ICP备19002036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0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46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
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无障碍标识
微信端

微信端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办事服务
  • 热点专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暖心专区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办事服务
  • 热点专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药监动态
点面结合 全域提升——自治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建设开启全域深化新篇
发布日期:2025-05-08 17:24: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启动第三批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单位遴选工作,持续推动基层监管能力提档升级。

【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自2023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聚焦基层药品监管能力薄弱环节,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原则,先后选定两批试点单位,涵盖2个盟市级市场监管局和10个旗县级市场监管局,通过“政策扶持+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监管新模式。

【创新实践亮点纷呈】

资源保障体系升级

•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支持试点单位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快检设备,为提升信息化水平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建立局领导联系指导机制 由自治区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包联试点单位,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监管模式持续创新

•临河区、喀喇沁旗 探索建立“药品监管股和市场监管所业务有机结合的“股所联动”模式,通过整合旗县市场监管局与基层监管部门力量,实现监管资源下沉、执法效能提升。

•乌达区、科尔沁区、科尔沁右翼中旗 成立专业监管机构,集中力量开展药品检查、执法等工作。

•青山区、准格尔旗、杭锦后旗 强化智慧监管应用,推广“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微信小程序、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示范效应加速释放

试点单位提炼出多项特色做法和成熟经验,有效破解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等共性难题,为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实践样本。

【深化改革再启新程】

第三批试点建设将以“强基固本、守正创新”为导向,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重点推进:

经验转化机制优化

精准施策体系完善

差异化创新探索

跨区域协同联动

     “试点-示范”梯次培育

通过构建“点面结合、全域提升”的发展格局,力争实现监管能力建设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双向赋能,为守护群众用药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政策文件

新闻发布会

政策解读

媒体解读

政策原文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46 蒙ICP备19002036号
  •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990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