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张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生产许可数字化管理升级落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向扎兰屯市一家医用氧生产企业核发内蒙古首张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着药品生产许可证数字化管理升级工作在内蒙古落地。此举旨在落实国家药品监管数字化转型,将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监管效能,筑牢群众用药安全防线,助力数字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自治区药监局推进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数字化升级,严格遵循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管理的最新要求。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实行“一证一码、码含全量信息”管理,正本与副本分别登载专属二维码,并标注“正本二维码”“副本二维码”字样。其中,正本二维码展示企业基本信息,便于公众与监管部门快速核验;副本二维码除企业基本信息外,还包含车间及生产线详情、委托/受托生产情况、变更记录等内容,相关信息将随许可事项变动动态更新,实现信息可视化与可追溯。目前,许可证相关数据已同步至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模块,后续将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互通共享。



按照国家规定,新版许可证样式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启用后,新申领、申请变更、重新发证等业务均按新版样式核发许可证,其中变更的许可证原有效期不变,重新发证的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2026年1月1日前已核发且未变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下一步,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托新版许可证正、副本二维码封装信息,开展药品审评、检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度与时效性,同时保障许可数据实时更新与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