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565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2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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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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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2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按照《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有关要求,现将第六批、第七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路路通等11个品种涉及的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予以废止,废止标准及时间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路路通等11个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废止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