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平稳有序做好2022年药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2022年度药学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月18日,请各单位继续做好申报材料接收、审核、报送工作。
二、药学职称继续采取评聘结合的方式,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
三、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药学高级职称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