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艾叶配方颗粒”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标准编号为NMG-PFKL-2022001,已于2023年1月6日起正式执行。经核查,现对其标准在【含量测定】项“总黄酮对照品溶液的制备”中“取绿原酸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30μg的溶液,即得”进行勘误,应为“取芹菜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80%甲醇制成每1ml含40μg的溶液,即得”。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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