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2028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自治区药监局 文  号 内药监函〔2023〕74号
成文日期 2023-04-25 公文时效

关于对艾叶配方颗粒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进行勘误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5 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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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艾叶配方颗粒”内蒙古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标准编号为NMG-PFKL-2022001,已于2023年1月6日起正式执行。经核查,现对其标准在【含量测定】项“总黄酮对照品溶液的制备”中“取绿原酸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制成每1ml含30μg的溶液,即得”进行勘误,应为“取芹菜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80%甲醇制成每1ml含40μg的溶液,即得”。

特此通知,请各相关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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