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3-0327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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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3-03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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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 公文时效 |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9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双氧水含漱液等280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批准文号予以注销,涉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到期未再注册、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蒙药制剂除外)由注册改为备案的品种两种情形。
特此通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注销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品种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