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566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2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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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5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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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2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公文时效 |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中药材(蒙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通用中药有限公司等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趁鲜切制加工单位开展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南》要求,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检查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