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711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处、检查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内药监发〔2024〕5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层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药监发〔2024〕25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审核确认、理论测试、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张庆良等27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品生产检查员;韩大伟等39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品流通检查员;杜雄鹰等5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物临床检查员;刘媛等19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王瑞洁等22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流通检查员;宋春艳等5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临床检查员;宫海峰等11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化妆品生产检查员;王瑞洁等24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化妆品流通检查员,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级中级药品检查员聘任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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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7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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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处、检查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内药监发〔2024〕5号)《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级药品检查员层级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内药监发〔2024〕25号)要求,经个人申请、审核确认、理论测试、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张庆良等27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品生产检查员;韩大伟等39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品流通检查员;杜雄鹰等5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药物临床检查员;刘媛等19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王瑞洁等22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流通检查员;宋春艳等5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医疗器械临床检查员;宫海峰等11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化妆品生产检查员;王瑞洁等24人聘任为自治区级中级化妆品流通检查员,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级中级药品检查员聘任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