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781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公文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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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4-07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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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 文 号 | 内药监通告〔2024〕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 公文时效 |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中药材(蒙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赤峰荣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蒙中药饮片厂的趁鲜切制加工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蒙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质量管理指南》要求,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检查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