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6-0028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增补以下4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
一、公示名单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检查员实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二)药品生产检查员实训基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实训基地:赤峰雅美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人事处0471-4507123,机关纪委360557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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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000MB1519736M/2026-00283 |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药监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2 |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增补以下4家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实训基地。
一、公示名单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检查员实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二)药品生产检查员实训基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实训基地:赤峰雅美齿科技术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人事处0471-4507123,机关纪委3605570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